义乌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为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省、市要求,日前,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通知称,7月份起,全市标化工地创建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不按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整治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受到处罚。通知要求,凡在环城路以内和镇(街)区内的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其他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其他建设工程争取创建标化工地。所有工程项目均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标化工地参选牌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十项承诺牌,明确日常施工中必须做到的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市质(安)监站要加强标化工地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建设单位要切实增强文明施工意识,加大投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标化工地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到位,全面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监理单位要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发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市质(安)监站。
通知强调,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月要进行汇总,对月度排名后五位的企业在该局网站上公开曝光,累计两次月度排名在后五位的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1至6个月的处理,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月度排名在后五位的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6个月以上、清退出义乌建设市场直至不良行为公示等处理。监理企业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承接本市工程业务1至3个月的处理。应当创建标化工地但未创建的或被取消标化工地创建资格的(两次发现整改不力),此类工程每增一个,对施工、监理企业增加暂停承接该市工程业务3个月的处理,同时将建设单位相关情况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本地施工、监理企业自处罚结束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并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比。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